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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感領域四格畫作競賽規則

(僅適用大專組)
1.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美感領域四格畫作定義:透過四格具有關聯性畫作表達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美感領域主題,提供幼兒閱讀或成人對幼兒教學或共讀之用途。

2.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美感領域四格畫作競賽規範:

(1)作品請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美感領域表達為範圍,自訂適合二至六歲幼兒能瞭解之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美感領域主題。

(2)作品需為四格畫作,有故事情節及順序之原創性作品,亦即未曾出版或發表

者,若有侵權者,請自負法律責任。

(3)作品規格為四開(西卡紙為底),分成四格進行創作。

(4)不限使用材料,惟限定平面漫畫。

(5)畫作內容以圖為主,可加入文字。

(6)每人最多以2件作品參賽為限。

(7)得獎名單於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公布,得獎作品將於2017年5月5日(星期五)於本校競賽場地公開展覽,不得拒絕。(報名時需填寫授權書,見附件四)。

(8)郵寄作品需自付掛號回郵,未附回郵者或郵資不足者,作品將不予寄回,請至本系系辦公室取回作品,將保留至2017年5月12日下午5點

(9)頒獎典禮將於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於本校競賽場地公開舉辦,獲獎隊伍請派代表接受頒獎並取回作品,請提早1小時到場準備。

3.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美感領域四格畫作評分標準:符合規範(10%)、故事具原創性(20%)、意義性(20%)、內容(20%)、藝術性(20%)、整體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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