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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認知領域教具製作競賽

(僅適用大專組)

 1.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認知領域教具製作定義:製作符合二至六歲嬰幼兒使用或成人對嬰幼兒教學與互動之教具。

2.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認知領域教具製作競賽規範:

(1)作品主題請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認知領域為範圍,自訂題目之原創性作品,亦即未曾出版或發表者,若有侵權者,請自負法律責任。
(2)作品可為立體或平面。
(3)作品需包括兩種以上的技法(如編織與縫工、繪圖與捏塑等)。

(4)作品大小規範:平面、四開大小,立體規格為長、寬、高: 90公分*90公分*50公分以內,展開高度不超過100公分為限,超出作品規格不採計成績。
(5)請寫作品說明表,僅有作品,未含說明表不採計成績。
(6)每人最多以2件作品參賽為限。
(7)得獎名單於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公布,得獎作品將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於本校競賽場地公開展覽,不得拒絕(報名時需填寫授權書,見附件四)。
(8)郵寄作品需自付掛號回郵,未附回郵者或郵資不足者,作品將不予寄回,請至本系系辦公室取回作品,將保留至2017年5月12日下午5點。
(9)頒獎典禮將於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於本校競賽場地公開舉辦,獲獎隊伍請派代表接受頒獎並取回作品,請提早1小時到場準備​。

3.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認知領域教具製作評分標準:符合規範(10%)、適齡度(10%)、創意性(20%)、藝術性(20%)、可操作性(30%)、整體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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